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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自考政策信息庫
自考在線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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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政策信息庫 | ||
主要 | 二級區分 | 詳細信息 |
報名條件 | 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受)性別、年齡、民族、信仰、職業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自學考試。 |
專科 | 對報考專科的考生沒有前置學歷要求。 | |
本科 | 對報考本科專業的考生,當你申請本科畢業時,必須出具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了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 | |
特殊專業 | 部分專業有特殊限制報考條件的(如:相關醫學類專業只能招收已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的人員。目前開設的護理學,只接受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請考生仔細查閱指定專業的專業計劃設置及報考條件要求。 | |
報名時間 | 上半年 | 上半年自學考試已結束 |
下半年 | 8月22日9:00—9月7日17:30(具體時間請以官網公布的時間為準) | |
報名網址 | 福建報名系統 | http://www.w8apq0.cn/fjzkbmxt/ |
報名流程(現場因為疫情影響改成網上確認) | 面向社會的報名流程 | 新生登錄報名平臺(https://121.204.170.198:8082/5/?1658713729)注冊用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經系統后臺相片審核通過后,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新生現場確認,未經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經現場確認生成有效準考證號后方可上網報考課程并繳費。凡涉及港澳臺證件號碼報考的新生,請按系統提示錄入報名基本信息。(現場確認因為疫情影響改成網上確認) |
體制改革試點的報名流程 | 即主考院校先在網上導入新生數據,新生本人登錄報考平臺上傳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經系統后臺相片審核通過后,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由所屬主考院校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拍照并現場確認,未經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經現場確認生成有效準考證號后方可上網報考課程并繳費。凡涉及港澳臺證件號碼報考的新生,主考院校須按系統提示錄入考生報名基本信息。(現場確認因為疫情影響改成網上確認) | |
老生報考流程 | 所有報考人員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自學考試--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 | |
詳情報名流程查看網址 | http://www.w8apq0.cn/fjbmlc/54248.html | |
個人報名信息修改 | 考生錯誤信息更改流程:本人須于每年4月、10月自學考試網絡報名新生現場確認時間和上、下半年畢業生申請時間內,持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改名還需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試點、銜接專業考生到所在主考院校)刷身份證進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主考院校)拍照后在系統中上傳(文件格式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內),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主考院校)負責將考生申請報告、戶口薄、身份證復印件蓋章確認后以紙質形式上報。 | |
選取專業 | 報考時 | 考生須注意,福建專業分為社會自考,試點專業兩種可報考專業。 社會考生只能報考面向社會開考專業中涉及到的課程。 |
專業詳情查看 | http://www.w8apq0.cn/fjzkzy/ | |
專科 | 專科層次專業沒有前置學歷要求,可直接報考。 | |
本科 | 本科層次專業則要求在辦理畢業證時,必須提供學信網已注冊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認證報告,方可申請本科專業畢業。 | |
特殊專業 | 其他有特殊報考限制條件的專業(如:護理)等,考生應按專業開考計劃表上注明要求來選擇是否報考。 | |
報考專業變更 | 注 | 自學考試管理是課程管理,考生報考專業為意向性專業,中途可根據自身需要,變更專業。 |
社會考生 | 社會考生變更專業不需要到自考辦去申請和注冊系統中做更改,只需根據想申請畢業的專業所需課程報考即可,也可多專業同時報考,當符合指定專業所需課程的畢業條件時即可申請指定專業的畢業。 | |
試點專業考生 | 試點考生因助學院校管理要求,更改注冊專業需向助學單位申請,經主考院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 |
專業停考 | 注 |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社會需求變化、學科發展現狀及專業開考實際情況等,省級考委可停考或調整有關已開考專業。 |
停考過渡 | 自學考試專業的停考,設立2年的過渡期。 過渡期內繼續安排該專業的課程考試,并為符合畢業條件的在籍考生辦理該專業畢業證書,同時不再接受新生報考。 過渡期滿不再頒發該專業畢業證書,未畢業的在籍考生可按過渡對應辦法繼續報考(無過渡對應辦法的,其已合格課程可用于設置有該課程的其他開考專業),直至符合畢業條件則按過渡對應專業的要求辦理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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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更正 | 受理時間 | 本人須于每年4月、10月自學考試網絡報名新生現場確認時間和上、下半年畢業生申請時間 |
受理機構 | 社會自考生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試點、銜接專業考生到所在主考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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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材料 | 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改名還需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 | |
更正辦理流程 | 自學考試考生考籍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考試信息、轉考、免考、實踐環節考核、畢業論文成績、畢業信息等。當考生的自然信息發生過變更,則需要進行考籍更正。 | |
跨省轉入 | 受理時間 | 3月中下旬/9月中旬(具體時間請以官網公布的時間為準) |
受理機構 | 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 | |
轉入材料 | 考生持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現準考證原件、復印件,原報考所在地自考辦出具的成績憑證(單科合格證或成績證明)原件、復印件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或《轉考介紹信》。 | |
轉入要求 | 一、考生在辦理考籍轉入手續前,應當在轉入地報名報考,得福建省的準考證號(簡稱:現準考證號),并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自學考試→綜合信息→福建省自學考試考籍轉入名單”查看,確認省外考籍檔案已到達福建省,并記錄下自己的“檔案號”。 二、考生持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現準考證原件、復印件,原報考所在地自考辦出具的成績憑證(單科合格證或成績證明)原件、復印件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或《轉考介紹信》,到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考籍轉入手續;開考體制改革試點專業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 三、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考生考籍轉入手續步驟 1.接收考生提供材料的復印件和原報考所在地自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或《轉考介紹信》)原件,并在現準考證復印件上注明考生“檔案號”。 2.運行“畢業審核”系統,進入“省外轉入”模塊。根據考生提供的“檔案號”提取考生轉入考籍檔案信息,認真審驗考生提供的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合格課程及成績等信息是否與提取的考籍檔案信息一致。如發現信息不符的,應及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確認、修改后,再辦理轉入手續。信息核對無誤后,在系統錄入考生現準考證號,執行“省外轉入”程序。(具體操作詳見系統幫助) 3.打印《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外省轉入登記表》,簽名、蓋章后,交付考生作為轉考憑證。 4.在每次考籍歸檔(1年3次:2月15日、5月15日、11月15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上報《福建省自學考試省外轉入考生對照表》,并按表格順序附上考生現準考證復印件(注明“檔案號”)和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簽名)。 四、凡考籍轉入福建省的考生其考試科目必須按福建省相同專業課程的設置執行。已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凡與福建省相同專業課程設置的名稱、課程代碼、學分一致者,可替代;不同或缺項的,不得替代。 五、省教育教育院負責在每次考籍歸檔前,處理省外轉入考生合格課程成績和電子圖像信息并在官網上公布。考生可在官網“歷史成績”中查到省外轉入合格課程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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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轉出 | 受理時間 | (1)、網上預申請:上半年1月15日——2月14日,下半年7月15日——8月14日。 (2)、現場確認:上半年2月15日——3月1日,下半年8月15日——9月1日。 |
受理機構 | 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 | |
轉出材料 | 持身份證、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或合格成績單到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轉出手續;開考體制改革試點專業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 | |
轉出要求 | 一、考生已取得1門以上(含1門)課程合格成績,因工作需要或調動須轉往省外的,持身份證、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或合格成績單到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轉出手續;開考體制改革試點專業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 二、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考生考籍轉出手續步驟 1.接受考生申請考籍轉出,查驗考生提供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本細則第八條規定。 2.運行“畢業審核”系統,進入“轉出省外”模塊。根據考生準考證號提取考籍信息,認真核對考生自然信息和合格課程及成績。如發現考籍信息不符的,應及報省教育考試院確認、修改,再辦理轉出手續(具體操作詳見系統幫助)。 3.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簽名、蓋章后,交付考生作為轉考憑證。 4.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每季度第1個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上報《福建省自學考試轉出名單匯總表》。 三、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無誤后,統一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檔案轉移通知單》,以機要形式遞送到有關省份(自治區、直轄市)。 四、考生自辦理轉出登記手續之日起,原則上3年內不予辦理再轉入的手續。 五、因未能及時送交《福建省自學考試轉出名單匯總表》,導致考生轉籍延誤,其責任與解釋工作由經辦的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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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 | 受理時間 | 1.上半年課程免考現場所確認時間為:2月23日——2月25日。 2.下半年課程免考現場所確認時間為:暫未公布 |
受理機構 | 當地自考辦、主考院校自考辦 | |
相關材料 | 考生申請課程免考,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國家承認學歷或非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備查),所有學歷證書還須提供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在證書復印件上注明準考證號; 二、個人成績單復印件一份(非學歷證書課程免考不需要):①各類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原畢業學校出具的個人成績單復印件一份。②自學考試畢業的,須提供“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一份。成績單復印件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或考生所在單位人事檔案部門簽名蓋章;復印件必須完整,體現考生姓名、學校、課程成績(應在免考課程處作出明顯標記); 三、福建省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申請表(課程免考預申請后可直接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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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考核 | 實踐考核形式 | 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論文(設計)和其它專門技能等。具體要求與做法詳見各專業的考核(考試)方案。 |
報名實踐考核時間 | 考生需在所有涉及實踐的課程理論考試全部合格后參加該專業的課程實踐環節考核。 | |
報名手續 | (1)報名參加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考試應持本人的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以及該專業相關的課程合格證書,交主考學校驗核,符合條件者,即可報名。 (2)報名時間與發放當次理論考試成績通知時一并進行。考生可到主考學校自考辦面報或由考生自備有關的復印件,向該專業主考學校自考辦信函報名。 (3)凡參加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考試的考生,在報名時均應按有關規定交納費用。屆時按主考學校考辦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赴考。(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考試詳情請向主考學校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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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 實踐性環節考核的時間集中在上半年3-4月,下半年8-9月,醫科類專業除外。 | |
準考證 | 新生社會考生 | 考生在考前7天可從網上查閱或下載打印考試通知單 |
新生試點考生 | 考生在考前7天可從網上查閱或下載打印考試通知單 | |
忘記準考證號碼 | 第一種方式: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首頁,使用身份證號登錄成功后即可查詢自己的準考證號碼。 第二種方式: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系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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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座位 | 查詢考場座位 | 考生在考前7天可從網上查閱或下載打印考試通知單 |
座位通知單打印時間 | 考生在考前7天可從網上查閱或下載打印考試通知單 | |
座位通知單打印入口 | http://www.w8apq0.cn/zkzkzdyxt/ | |
注 | 考生應按照《座位通知單》提前看考點,明確各門課程考場的具體位置,防止因差錯而失去考試機會。 | |
考試時間 | 上半年 | 4月開始考試(具體時間請以官網公布的時間為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
下半年 | 10月開始考試(具體時間請以官網公布的時間為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 |
成績查詢 | 查詢時間 | 每次考試結束后25-30個工作日之后(具體時間請以官網公布的時間為準) |
如何查詢 | 登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系統”(https://121.204.170.198:8082/5/?1652337967)查詢當次自考成績。 | |
查詢合格課程 | 考生可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www.eeafj.cn/,進入網上數字服務大廳的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系統綜合業務平臺進行查詢 | |
成績不合格 | 自學考試各專業開設的課程原則上一年內均會安排考試,任何課程每年都會至少安排一次考試機會,若一次考試成績不合格(不滿60分),可在下次或次年該課程有考試安排時重新報考,直至合格。 | |
成績復核 | 考生如對當次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后10天內,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到考試所在區縣考試機構登記,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集中進行查核,由區縣考試機構通知考生復核結果。 | |
申請畢業 | 畢業申請時間 | 5月中下旬/11中下旬(具體時間請以官網公布的時間為準) |
申請條件 | 1.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2.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者其他實踐性環節學習任務,并取得合格成績。 3.經有關單位鑒定思想品德合格。 4.課程免考、轉考手續辦理完整,課程替換符合規定。 5.申請本科專業畢業證書的還應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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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 1.自考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以下證件之一:身份證、戶口本、護照、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課程合格證或其他成績證明材料(經審批的免考申請表、轉考憑證等)。 3.《畢業生申請表》和《畢業生鑒定表》。其中,《畢業生申請表》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數字服務大大廳→自學考試”下載,《畢業生鑒定表》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自學考試→綜合信息→資料下載→表格下載”下載,并按表格說明填寫相關內容。 4. 本科畢業生除了提供專科及專科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原件備查)外,還須提供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如果本科畢業生的專科及專科以上前置學歷證書身份證信息(身份證號、姓名、性別等),與現身份證信息不符的,還應到原發證單位提交更正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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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畢業渠道 | 當地自考辦、主考院校自考辦應在規定時間內受理考生畢業申請,并審核考生申請材料是否完整。本科專業要求查驗專科原學歷證書原件,并由經辦人在復印件上簽章。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第一時間告知并退還考生。 | |
申辦流程 | 當地自考辦或主考院校自考辦初審→主考院校復審→省教育考試院終審。 | |
畢業證頒發 | 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由福建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主考學校副署。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由全國考委統一制作。畢業證簽署時間分別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 |
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遺失補發 | 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表遺失、損毀的,不予補發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表,可補辦畢業證明書或畢業生登記表證明。畢業證明書和畢業生登記表證明具有同等效辦。 需要辦理畢業證明書或者畢業生登記表證明的畢業生,須在市級以上報紙登報聲明作廢后,持報紙、有效身份證件到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辦理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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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辦理畢業證明書或者畢業生登記表證明的畢業生,須在市級以上報紙登報聲明作廢后,持報紙、有效身份證件到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辦理手續. | ||
聯系電話/地址 | 區縣招考機構/主考學校機構 | http://www.w8apq0.cn/fjzkzcgg/53576.html |
福建主考學校 | 主考院校解釋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主考學校是由省考委遴選的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
主考院校職能 | 主考學校參與計劃制訂、教材編寫、命題和評卷等,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參與畢業審核并在畢業證書上副署校印。 |
福建自考培訓報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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